電 話: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郵箱: cs@key-way.com
地址:蘇州市干將東路178號蘇州自主創新廣場3號樓301室
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省基礎研究計劃(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科委)、財政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省*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落實全省科技創新大會部署和省“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加快推進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省份建設,2017年度省基礎研究計劃(省自然科學基金)將瞄準世界科學前沿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重點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由探索,開展創新研究,為我省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源頭引領。現將項目組織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與申報條件
2017年度省基礎研究計劃(省自然科學基金)按照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專題和面上項目兩類組織申報。
(一)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專題。分為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省優秀青年基金項目和省青年基金項目三個層次。
1.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以培養能進入國家杰出青年基金人選等高層次青年科技人才為目標,支持省內優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江蘇和國家需求開展創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創新團隊,顯著增強我省基礎研究的影響力和若干重要科學領域的自主創新能力。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要求:在江蘇境內注冊的高校、院所和企業等各類單位在編的正式在職人員;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領域有明確的學術建樹和國內外影響,并主持過省級或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具體指: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以及江蘇省科技廳所有科技計劃項目;已獲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973青年科學家專題、國家優秀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的不得申報該類項目。項目研究方向按申報代碼框架要求填寫(申報代碼見省科技廳網站)。
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采取限額推薦方式,限額數見附件。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單位增加3項,設區市(含縣市)企業申報省杰青項目總數不超過5項。
2.省優秀青年基金項目。在已驗收通過的省青年基金資助的科研人才中,遴選部分課題研究已取得標志性成果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持續支持。標志性成果主要指學科領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論文和重要的專有技術如專利等。省優秀青年基金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50萬元。已獲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973青年科學家專題、國家優秀青年基金項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的不再支持。
申報要求:2016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驗收的省青年基金項目,項目負責人按期完成或超額完成項目合同規定的各項考核指標,經費使用規范,驗收材料完整齊備,由項目主管部門按照本部門已通過驗收的青年基金項目數25%的比例擇優推薦申報(部省屬高校項目直接報省,不計入總數)。推優材料與優青申報書一并報送。
3.省青年基金項目。以培養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設高水平基礎研究后備人才隊伍為目標,鼓勵支持青年科技人員積*投入創新活動、自由探索,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中做出貢獻。省青年基金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20萬元。
申報要求:在江蘇境內注冊的高校、院所和企業等各類單位在編的正式在職人員;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男性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過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具體指: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以及江蘇省科技廳所有科技計劃項目。項目研究方向按申報代碼框架要求填寫(申報代碼見省科技廳網站)。
省青年基金項目采取自由申報方式,不限制推薦名額,但2015年和2016年已連續2年申報省青年基金項目未獲資助的項目咨詢人,暫停1年青年基金項目咨詢資格。
(二)面上項目。以獲得基礎研究創新成果為主要目的,著眼于總體布局,突出重點領域,凝聚優勢力量,激勵原始創新,提升我省基礎研究整體水平。面上項目每項省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
申報要求:在江蘇境內注冊的高校、院所和企業等各類單位在編的正式在職人員。項目研究方向按申報代碼框架要求填寫(申報代碼見省科技廳網站)。
面上項目采取限額推薦方式,限額數見附件。有省重點實驗室的企業增加1項。各市、縣以及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所推薦各類項目中,醫院項目不超過所報該類項目總數30%(部省屬高校項目直接報省,不計入總數)。
二、組織方式
項目由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科委)、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審查推薦申報,試行計劃管理單列單位的項目由所在單位審查推薦,省屬單位的項目由省主管部門審查推薦,部(省)屬高校項目由所在單位審查推薦,經所在地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備案后,直接報省。各縣(市)、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組織申報的項目,須先經設區市科技局統籌協調后再單獨直接報省。具體推薦申報數見附件。
三、申報要求
1.項目咨詢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要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對申報材料特別是項目咨詢人的年齡、職稱、學位和承擔項目情況等要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對材料真實性進行負責,在申報項目時須出具信用承諾。
2.申報人必須是江蘇境內企事業單位在編的正式在職人員,須從其實際工作、并有固定勞資關系的所在工作單位申報,不得通過兼職單位或掛靠單位申報。
3.本計劃在研項目負責人只可申報杰青項目,不得申報本計劃其他項目;同一項目負責人限報一個項目,同時作為項目骨干*多可再參與申報一個項目,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和在研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同時申報不同省科技計劃。重復申報的,將取消評審資格。
4.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在項目咨詢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信用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相關責任主體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作出相應處理。
5.申請省基礎研究計劃(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項目名稱和研究內容應符合基礎研究定位要求,特別是項目名稱應更加聚焦和體現項目研究內容和目標要求。研究任務設定應與申請經費相匹配。
6.嚴格落實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咨詢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詳見省科技廳網站)要求,項目負責人要切實強化項目咨詢的直接責任,如實填寫項目咨詢材料,嚴禁剽竊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為;項目咨詢單位要切實履行申報主體責任,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嚴禁提供虛假材料、虛報項目內容、虛增項目投資等行為;基層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對于違反要求弄虛作假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其它事項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咨詢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紙質封面,平裝訂)。項目相關佐證材料統一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查并填寫《項目附件審查表》,不再在網上填報上傳。
2.申報材料需同時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報送,網址:http://www.jskjjh.gov.cn。項目咨詢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本年度獲立項項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http://www.jstd.gov.cn)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
3.各項目主管部門將申報項目匯總表(紙質一式兩份)隨同項目咨詢材料統一報送至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賢街118號(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4.項目咨詢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 陳鐘文 周瑞瓊
電 話:025-85485899 025-85485897
聯系人:省科技廳社發處 孫 彥
電 話:025-83363439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17年1月20日
[上一個產品: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2017年度*一批項目的通知] [下一個產品: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昆山市知識產權獎勵項目通知【智為銘略轉發】]